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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基本规律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3日       已帮助: 1070 人       来源:西南交通大学网络学院(上海中心)

教学规律是客观存在教学过程中,课堂教学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老师教学不仅要执着地追求,如何让教学的科学更加艺术,更要不懈地探索如何让课堂教学的艺术更科学。教学的科学,本质上是教学的规律,作为人与人之间高级思维互动的教学,其规律必然不能一言以蔽之,但我们依然需要重温一些经典的、本真的教学规律,因为那是教学的底线,或许我们已经迷失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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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主协同律:关于“教师、学生、教材”三者之间的关系,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总是在为“以谁为主”而困惑。有的坚持“以教为主”,而有的推崇“以学为主”。其实,教师、学生、教材三要素之间属于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协同关系。它既反对“以教为主”的“教”的霸权,又反对企图以降低教师的地位、淡化教师作用,来凸现“以学为主”的单极主体地位的做法,而是主张教师和学生要成为学习的“伙伴”,协同投入对教材文本的“活化”,促成教师、学生、教材三个主体之间的对话、交往、互动。


2.双因统一律:双因指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就心理过程而言,课堂教学是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相融合相统一的过程。众所周知,智力因素包括六个方面:注意力,观察力,想象力,记忆力,思维力,创造力。非智力因素,指与认识没有直接关系的情感、意志、兴趣、性格、需要、动机、目标、抱负、信念、世界观等方面。


3.伙伴效应率:《论语》有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皮亚杰认为最有益的社会互动发生在具有社会性对称(知识、权利等)的同伴之间,这样的同伴更有可能进入真正的理性协商。社会建构主义也认为,儿童在与成人或比他成熟的社会成员的交往活动(特别是教学活动)中,在他们的帮助下,解决自己还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并以自己已有的知识为基础,使之获得意义,从而把“最近发展区”变成现实的发展,这是儿童知识经验发展的基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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