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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盘存制的意思

发布时间:2018年5月11日       已帮助: 417 人       来源:无锡精锐教育

摘要:对于中小学学生来讲,汉字是语言学习的基础,是引导学生顺利展开阅读的奠基石,在定期盘存制的意思一文中由51培训网小编艳骨于2018/5/11为大家详细进行整理,包括定期盘存制的意思、近义词、反义词及发音等信息,请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读音:

注音:

基本解释: 基本解释  定期盘存制又称实地盘存制。根据财产清查结果确定期末账面结存数量的方法。由于这种方法一般是在会计期末计算和确定结存存货成本和本期销售或耗用存货成本时采用,所以称为定期盘存制。详细解释  简介  特点会计期末,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时,根据清查的结果确定期末存货账面结存数量及其金额。在存货的明细账记录中,存货的增加要根据有关会计凭证,逐笔连续记录,但存货因正常业务的发出不作记录,平时不结算账面结存数量和金额,而是根据期末实地盘点的结果,确定存货账面结存数量和金额,并采用倒挤的方法计算本期销售或耗用的存货数量和金额。在这种方法下,财产清查的 在于确定存货期末结存的数量和金额。  计算公式  期末存货成本=期末存货的实地盘存数量×进货单价  本期发出存货成本=期初存成本+本期购进存货成本一期末存货成本  优缺点定期备存制将期末存货的计算同财产清查相结合,会计处理手续简单。但采用这种方法,挤入本期销售或耗用的成本,平时账面上无法反映存货的增加、减少及结存的详细情况,采用这种方法反,把会计主体的非正常销售和耗用的存货价值全部计入了销售或耗用成本,影响了成本计算的正确性,同时又影响了会计核算资料的明晰性。  适应范围定期盘存制只能用于无法随时结转存货的销售或耗用成本,需要定期结转销售或耗用成本的存货,如经营鲜活商品的零售企业对鲜活商品的核算。非特殊原因,一般不宜采用定期备存制。  实地盘存制的优缺点  实地盘存制的优点是核算工作比较简单,工作量较小。其缺点是,手续不够严密,不能通过账簿随时反映和监督各项财产物资的收、发、结存情况,反映的数字不精确,仓库管理中尚有多发少发、物资毁损、盗窃、丢失等情况,在账面上均无反映,而全部隐藏在本期的发出数内,这样不利于检查监督。  缺点是实地盘存制无法连续反映存货的增减变化,把因失窃等管理不善而减少的存货也视为销售,不利于存货的管理。因此,实地盘存制只适应数量大、价值低、收发频繁的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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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意思

读音:

注音:

基本解释: 基本解释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含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如何解除和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有很多错误观点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能变更的“死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也适用劳动法与本法的协商变更原则。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除了劳动合同期限以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就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等方面协商,进行变更。在变更合同条款时,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原则进行协商,不能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同时还必须注意变更后的内容不违法,否则,这种变更是无效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优势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出现了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在劳动者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续订劳动合同意愿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续订,而且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不同意。劳动者同意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三种情形如下: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是这个情形的最基本的内容。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了这个用人单位工作五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劳动合同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权不接受。法律作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持劳动关系的稳定。如果一个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说明他已经能够胜任这份工作,而用人单位的这个工作岗位也确实需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愿意,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维持较长的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合同制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力、责任、利益,把用工与经济责任制相结合的一种新的用工制度劳动合同制度。1986年7月,我国决定改革国营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自1986年10月1日起,国营企业在新招收工人中普遍推行劳动合同制。随着劳动法合同法的施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企业当中广泛推行。国有企业改制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企业通过改变企业形态,改变企业股权结构,改变企业的基本制度,转变为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资产组织形式。  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前,用人单位的有些职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推行新的制度以后,很多老职工难以适应这种新型的劳动关系,一旦让其进入市场,确实存在着竞争力弱难以适应的问题,年龄的局限又使其没有充足的条件来提高改进,应当说这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的。他们担心的不仅是能否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还存在着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但期限很短,在其尚未退休前合同到期却没有用人单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们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同时,应当考虑那些给国家和企业作出过很多贡献的老职工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允许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一个劳动者以在该用人单位满十年,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十年,则不属于本项规定的情形。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这一项规定,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作出慎重考虑。  在制定本法时,这一项规定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有一些意见认为,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可能累计时间却很短。这一项规定仅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为判断标准,容易导致用人单位对一些低技能、岗位专业性不强的劳动者采取到期不续签的做法,从而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加重了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这一项之所以这样设计,就是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为了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又能同时保持用工的稳定性,防止因频繁更换劳动力而加大用工成本,就会延长每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从而解决了合同短期化的问题。有的意见认为,这一项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因为劳动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订立次数都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选择什么样的劳动者的决定权仍掌握在企业手中。只不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这种劳动合同也不是“终身制”的,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或是双方协商约定的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现实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义务,使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也无据可查,经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对此,本法作了相关规定。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根据本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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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清查是什么意思

读音:

注音:

基本解释: 基本解释  也称临时清查。是指事先不规定清查日期,根据实际需要而临时进行的清查。一般在以下情况下进行:  (1)财产物资和库存现金的实物负责人调动工作时;  (2)财产物资因自然灾害而遭受损失和被盗时;  (3)上级主管单位、财政、银行、审计等部门进行查账时;  (4)按照上级规定,企业改组股份制,进行临时性的资产评估等核资工作时;  (5)发现有贪污行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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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投基金的意思及读音

读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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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基本解释  定期定投基金  所谓定期定投基金,是指在固定的时间(如每月8日)以固定的金额(如1万元)投资到指定的开放式基金,类似于银行的零存整取方式。基金定投有懒人理财之称,价值缘于华尔街流传的一句话:“要在市场中准确地踩点入市,比在空中接住一把飞刀更难。”如果采取分批买入法,就克服了只选择一个时点进行买进和沽出的缺陷,可以均衡成本,使自己在投资中立于不败之地,即定投法。详细解释  特点  定期定投基金的特点:  1、平均成本、分散风险  普通投资者很难适时掌握正确的投资时点,常常可能是在市场高点买入,在市场低点卖出。而采用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方式,资金是按期投入的,投资的成本也比较平均。  2、适合长期投资  由于定期定额是分批进场投资,当股市在盘整或是下跌的时候,由于定期定额是分批承接,因此反而可以越买越便宜,股市回升后的投资报酬率也胜过单笔投资。对于中国股市而言,长期看应是震荡上升的趋势,因此定期定额非常适合长期投资理财计划。  3、更适合投资新兴市场和小型股票基金  中长期定期定额投资绩效波动性较大的新兴市场或者小型股票型基金,由于股市回调时间一般较长而速度较慢,但上涨时间的股市上涨速度较快,投资者往往可以在股市下跌时累积较多的基金份额,因而能够在股市回升时获取较佳的投资报酬率。  4、风险和收益  定投比主观投资风险要小,因为它把风险分散了,受益也还不错,比如所投资的博时裕富是一个指数基金,大概2005年一月1400点开始定期投资,最低跌到980点,但是到今年5月也有20%的收益。  选择  目前选哪支基金比较好?  如果你看好中国股市,那就选择偏股或者指数基金,长线来说股票型基金波动大,收益也大,作为定期定投比较合适。由于基金是属于投资,只要是投资就存在着风险,所以请您慎重考虑后再选择定投哪支基金。  工行基金定投有哪些基金呢?  工行可以定期定投的基金一共有12个,定投最低200元起。可以设定3年或5年,可以随时取消。:  202001南方稳健成长基金、040002华安中国A股、161604融通深证100、255010国联安德盛稳健、  270001广发聚富、310308申万巴黎盛利精选、481001工银瑞信核心价值、270002广发稳健增长、  161605融通蓝筹成长、320001诺安平衡基金、050004博时精选基金、202101南方宝元债券基金。  工行定投扣款的时间  从投资人开办“基金定投”业务的第2月起,工行在每月1号开始从投资人指定的资金账户扣款,如账户余额不足,工行银行系统会自动于次日继续扣款。  建行基金定投有哪些基金呢?  建设银行目前在售的基金有63支,其中43支开通了定额定投申购申请。可作定投的品种,每期最低定投额度多为500元。一定要先申购基金(最低1000元)后才能办定投  农行基金定投有哪些基金呢?  农业银行07年才开始推基金定投业务,每月1日至25日均可作为预约日;起点金额低,最低月投100元。目前,可做基金定投的有长盛、大成、富国、国泰、华夏、交银施罗德、景顺长城、泰达荷银等8家公司29只基金。  中行代销的基金中哪些可以定期定额定投  嘉实成长/增长/稳健/债券/服务/超短/主题精选大成蓝筹易方达平稳增长/策略成长/策略成长二号/积极成长/月收益A易基货币湘财荷银景顺鼎益/中银中国/中银增长/中银货币/中银国际收益/银华优质增长/金鹰优选/招商先锋/景顺股票/景顺债务/景顺平衡/泰信天天收益/海天富收益增长/海富通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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