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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彭宇案的意思

发布时间:2018年7月19日       已帮助: 264 人       来源:昆明秦学教育

摘要:对于中小学学生来讲,汉字是语言学习的基础,是引导学生顺利展开阅读的奠基石,在南京彭宇案的意思一文中由51培训网小编曜灿于2018/7/19为大家详细进行整理,包括南京彭宇案的意思、近义词、反义词及发音等信息,请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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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基本解释  南京彭宇案 - 简介   南京彭宇案,是2006年末发生于中国江苏南京市的一起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   南京彭宇案 - 事件起源   2006年11月20日,南京市民彭宇陪同一名徐姓老太太前往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徐姓老太太股骨颈骨折,需进行人造股骨头置换手术。徐姓老太太随即向彭宇索赔医疗费,遭到拒绝,并在各种调解失败后,于2007年1月4日在鼓楼区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据彭宇本人称,当时其在公共汽车站发现一名老太太跌倒,马上跑过去将其扶起并送其去医院检查。   而据徐老太太称,“我当时亲眼看到他撞到我的!”并表示, “我们老两口都有退休金和医保,儿子在公安局工作,不是说承担不起医药费,只是要讨回一个公道。”   南京彭宇案 - 事件结果      判决结束后,彭宇一脸郁闷地站在法院门口   2007年9月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并判断“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对此案的结论是“本案中,发生事故时,老太太在乘车过程中无法预见将与彭宇相撞;同时,彭宇在下车过程中因为视野受到限制,无法准确判断车后门左右的情况,故对此次事故,彭宇和老太太均不具有过错。”“本案应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损失,本院酌定被告补偿原告损失的40%较为适宜。被告彭宇在此判决生效的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币45876元;1870元的诉讼费由老太太承担1170元,彭宇承担700元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   此案在11月有了新的进展,在江苏省委书记的协助下,双方实现了和解。因此彭宇与老太一干人并未在二审中交锋。   南京彭宇案 - 事件争议   事件最大的争议来自于法院的判定书,由于其判定大量的使用“常理推定”,而未进行事实认定。中国民事诉讼准则明确规定“谁主张谁举证”,而法院却在原告方未能提出有力证据的情况下,运用“自由心证”的逻辑推理分析判定彭宇应承担责任。   南京彭宇案 - 第三方评论      徐老太在家人搀扶下出庭   据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甲方乙方》节目报道,在当时彭宇向派出所索要当时的笔录时,派出所长称当时笔录丢失,但留有当时用手机拍摄的笔录照片。当彭宇本人发现照片Exif信息显示照片并非来自派出所所长本人的手机时,所长不得不承认其实照片是徐老太当警察的儿子提供的。   人民网四川视窗则认为,彭宇被判败诉是有积极意义的,可以提醒“活雷锋”在见义勇为时要保护自己。   华商报报道则质疑彭宇与其证人的说辞,提出“不被道德的热情蒙蔽了我们的双眼”。   腾讯新闻评论说“所以,彭宇案中只有法律问题,没有道德问题。或者说,在法律问题没有搞清楚的时候谈论道德问题是非常危险的。”   网易新闻称,“大部分网友认定彭宇是好心没好报,无辜受害,对他充满了同情。”   南方周末发表的杨支柱文章则质疑判决书中判定原告无责任没有依据,引用《民法通则》相关条款因此也有悖常理。   南京彭宇案 - 社会后遗症   看见一位老人摔倒在地,是扶还是不扶?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临到眼前时,却并不那么容易回答。网友“任我赢”日前在网上发的一张帖子,引起了网民的激烈争论。帖子内容显示,2009年9月19日上午,一位80岁左右的老翁在重庆南坪一条商业街边的人行道上摔倒,手足抽搐。周围来往的行人络绎不绝,也有不少人停下脚步,却始终没有人上去扶老人一把。   从“任我赢”在网上发布的照片中可以看到,老人脸朝下倒在人行过道上,一根拐杖被甩在一边,边上站着的好几个围观者似乎想要上前帮忙,却又因为顾虑而裹足不前。帖子中还提到,有不少经过的人提醒那些试图上前帮忙的市民:不要扶,小心扶了以后被赖上,遭殃、破财。在对该帖多达2万多条回复中,支持明哲保身和谴责路人冷漠的声音,基本上各占一半;但不论持何观点,讨论者都赞成一点共识:路人的小心,是有道理的。   恶例在前,社会良知遭打击   事实上,无论是在彭宇案之前或之后,同类的事情在全国时有发生。2008年6月16日中午,在西安街头,20岁的河南小伙张衡见一位老人倒在地上,便好心去扶起来。谁知道老人一把抱住他,说是他倒车时撞上的。事发现场很多人证明张衡是冤枉的,却没人愿意出具书面证据;2009年8月8日晚上,贵州省都匀市民彭女士驾车路过夜市摊,因堵车而停车时扶起了一位摔倒在路边的老太,结果老太刚缓过气来,一下子冲上去抱住彭女士轿车的后视镜,坚称是彭女士撞的她。幸而,最终通过媒体的帮助,寻找到了证明彭女士无辜的目击证人。   闹得沸沸扬扬的南京“徐老太案”最终判决结果的影响,以及同类事件的不断发生,使得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持有“不敢扶”、“扶不起”摔倒老人的观点。抨击社会冷漠、号召互帮互助的声音,似乎也因此而显得弱了许多。而更让人们担心的是,当再有老人真正需要帮助时,身边还会有热心的手伸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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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徐老太事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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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基本解释  徐老太去世  2009年12月31日,徐老太去世详细解释  事件经过  2006年11月20日上午,本文主角南京市民徐寿兰女士(即后来大名鼎鼎的南京徐老太)在某公交车站等车,据其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则称下车时候见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边,并且在其亲属到来以后一起送该老人到医院,其中还垫付了200元的医药费。  当好心的彭宇离开以后,却被告知要赔偿医药费用。  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9月3日,判决的结果是彭宇应该赔偿40%的损失费计45876.36元。  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引发了网友的激烈争论,而其中诸多有关判决中猫腻的传说也在网络上飞快流传。有人通过网络强大的“人肉搜索引擎”发现徐老太的儿子是南京市公安局八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提供证据的派出所在提供笔录的问题上出尔反尔,关于徐老太是专业碰瓷党的传言等等,而在其中网络言论几乎一致向着彭宇。  其中讨论最热烈的就是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给出的判决书关于彭宇撞倒徐老太的认定逻辑。最高法院在《证据规定》中,对民事案件举证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也就是说如果徐老太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是彭宇撞倒自己,那么就没有足够的理由来索取赔偿。  社会影响  2007年“南京徐老太事件?”的宣判曾被媒体评为2007年最具影响力的十大事件之一,而此案中法律与道德的讨论一度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见义勇为”“出手相助”曾一度被人们所质疑。  事件结果  2008年4月10日《南方周末》头版发表了题为《彭宇案喧嚣未尽唯有真相不可调解》的消息,文章说:“最终经过二审,双方达成了一个协议。就经济利益赔偿的部分,双方都做出了较大让步。”事发一年多之后,喧嚣一时的彭宇案以“和解”告终。(具体数字保密,但有报道说是4万)  社会后遗症  核心提示  “南京徐老太事件”判决后,一篇题为《老翁摔倒在地,无人敢扶》的帖子在各大网站风传,激起网民的激烈讨论,短短四天时间,跟帖者超过两万。有网友表示,怕被家属诬陷成肇事者,不敢扶。也有网友表示,渴望人际关系回归真诚。一件本该平常不过的生活小事为何会引发轩然大波......  八旬翁倒地无人敢扶  时间:2009/9/19  地点:重庆南坪  现场:一老翁,80岁上下,摔在地上,手足抽搐……无人敢扶,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  前些日子,曾经有人在火车站举着“我是陌生人,不要搭理我”的牌子告诫路人不要轻易学雷锋,他刚刚输掉了一场官司,就是因为学雷锋去扶摔倒在地的老人而惹祸上身,还被判罚4万5。那就是网友热议的“南京徐老太事件”。  “徐老太”的判决生效不久,无独有偶,9月19日8时43分,在重庆南坪,一位约80岁的老翁也摔倒在地,手足抽搐,无人敢扶,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殃。大家看看图片:老人脸朝下倒在人行过道上,一根拐杖丢弃在一边,旁边是七八个围观者犹豫的脚。  不是人心太冷漠,不是我们道德丧失,不是我们不想学雷锋,而是有前车之鉴,不敢学雷锋了。大家想一下,连法官都说,“扶不起,那得冒倾家荡产的危险”,我们学雷锋的积极性还能剩几分?其实我们都想学雷锋,担心的是官司上身。  有律师说,在扶老人前先拍照摄像或者让倒地者签字,录下声音留下证据,想想多么滑天下之大稽,在有些危急的时刻,老人的健康与生命危在旦夕,难道我们的拍照摄像录音签字设备就那么恰好是给倒地的人准备的吗?老人倒地都是偶然的,路人也都是偶然碰上的,我们普通人成天背个摄像机,除非脑子进水了。  还有人说,在扶起摔倒的老人之前,最好找几个路人作为见证,然后一起将老人送往医院,让医院也做个见证。呵呵,我笑的很无奈,万一只有你自己想学雷锋,偏偏路人没有响应者呢,毕竟因为做好事而惹上官司的事情不在少数。老人的生命很可能就在那找证据的过程中命丧黄泉。  当学雷锋到了这么麻烦的地步,到了必须有很多琐屑的程序化的东西做铺垫的时候,还有几个人愿意出面出头救人呢?  我自己就亲身经历过一场虚惊:一个醉酒者骑着电动车倒在路旁,呕吐不止,那时候正好下着雨,他倒地的时候我正好路过。所幸的是好几个人都在路旁,大家问他家人的电话,他醉的根本说不出话,也记不得家人的电话号码。我们从他口袋里掏出手机,找了一下电话簿,找到了估计和他认识的朋友或者家人,把电话打过去。  在等待的过程中,我们都不约而同担心一件事:万一家属认为是我们中的某人撞上的怎么办?所幸最后家属没有做负心人,因为她知道他爱喝酒。  如果我们所有人在做好事之前,首先想到的是那么复杂的一系列担心灾祸上身的问题,那我们的社会就无可救药,诚信不在了。  “不是我不想扶,这世界很无奈!”  相关评论  在这桩事件中,不难看出彭宇并不是第一个或惟一发现老人倒地的人。彭宇案发生在南京水西门广场的83路车站,人来人往,可见,在事情中,大多数的目击者都是旁观者,并没有介入救助的过程,这是相似点。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分析,这是旁观者效应。  旁观者效应是指目击一起危急事件的旁观者越多,他们之中有人会给予帮助的可能性就越小。社会心理学家曾假设:当人们认识到别人也目睹了此事时,个人的责任感就减弱了。  为了证实这一假设,一位心理学家设计了一个实验。被试人单独在一个房间里,通过耳机和话筒与别人联系,它可以听到别人讲话但看不到人。随后这位心理学家布置了一个癫痫病人发作的情景,在一种实验条件下,每个被试人都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那里有人犯病了;在另一个实验条件下,被试人能够确信还有别人知道那里有人犯病了。其结果表明:若被试人认为自己是惟一的知情者,就可能离开自己的房间去尽力帮助病人;而假如他知道别人也知道此事,那他帮助病人的可能性就小。知道发病的人越多,提供帮助的人就越少,此所谓“旁观者效应”。  在彭宇案一审判决结束之时,此案惟一的证人陈二春说过这样一句话:“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高呼担忧的人不止陈一个,还包括好多网友。  2008年2月15日,一位92岁的老太太摔倒在南京解放南路人行道上,口吐白沫,过往行人无一理睬。体育舞蹈教练魏永玲从旁路过,只好拉住9名路人见证老人摔倒与她无关,然后打电话报警施救。  一家网站关于这条新闻的2837条留言中,大部分意见认可魏永玲的谨慎。一位网友写道:“这是典型的彭宇案后遗症。”


南京临时参议院的意思及读音

读音:nánjīnglínshícānyìyuàn

注音:ㄋㄢˊㄐㄧㄥㄌㄧㄣˊㄕˊㄘㄢㄧˋㄩㄢˋ

基本解释: 1912年1月各省都督选派代表在南京组成。为临时政府的最高立法机关,执行议会职权。2月批准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职,选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制定并通过《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不久迁往北京。次年4月解散。


南京长江大桥的意思及读音

读音:nánjīngchángjiāngdàqiáo

注音:ㄋㄢˊㄐㄧㄥㄔㄤˊㄐㄧㄤㄉㄚˋㄑㄧㄠˊ

基本解释: 在江苏省南京市下关与浦口之间。跨越长江的铁路、公路两用双层钢桁架梁桥。上层为公路桥,车行道宽15米,两侧人行道各宽225米;下层为双线铁路桥。正桥十孔,共长1577米,连同两端引桥总长:公路桥4589米,铁路桥6772米。正桥两端各有一对高达70米的桥头堡。1968年底建成通车,将原津浦、沪宁两铁路连接为京沪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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