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4月20日 已帮助: 27 人 来源:郑州秦学教育
摘要:对于中小学学生来讲,汉字是语言学习的基础,是引导学生顺利展开阅读的奠基石,在文化包工头的意思及读音一文中由51培训网小编雪丽于2019/2/24为大家详细进行整理,包括文化包工头的意思及读音、近义词、反义词及发音等信息,请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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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基本解释 文化包工头,最近,国内舞台频现“大制作”,不少作品不见得流行,但上述“幕后新闻”倒是流传得很开。曾经有一阵遭遇媒体集中炮轰的“文化包工头”现象,因为少数影视、音舞、戏剧界“超级大腕”的加盟愈演愈烈,甚至出现了“包工寡头”。详细解释 简介 所谓“文化包工头”现象,指的是许多剧团(尤其是戏曲剧团)纷纷邀请有限的几位著名导演执导新创剧目,而这些导演有自己相对稳定的整支二度创作队伍,包括作曲、舞美、服装、灯光甚至化妆、道具等等,他们往往以一个群体的形式,由导演出面包揽剧团整个创作过程中的各环节。国内文艺界普遍存在的一种病态的现象,是由于人才的缺乏和盲目冲奖等原因造成的这种现象。 最近,国内舞台频现“大制作”,不少作品不见得流行,但上述“幕后新闻”倒是流传得很开。曾经有一阵遭遇媒体集中炮轰的“文化包工头”现象,因为少数影视、音舞、戏剧界“超级大腕”的加盟愈演愈烈,甚至出现了“包工寡头”。 现象 许多文化工作者都患上了‘精品焦虑症’。现在甭管有实力没实力辄就搞精品,请大腕,没有考虑到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文化在社会前进中有其发展定力,要在充满自然竞争的生态环境中发展,不能过分地拔苗助长。他认为只有我们的文化人保有沉稳的创作心态,培植良好的文化心态和文化生态,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文化包工头”现象。 文化包工头,其本质是文化市场一种急功尽利的普遍心态,国内知名怒蛙网络策划机构评论该现象,文化市场为了获奖,博社会关注度,一味盲目的追求所谓的名星大导,而名星大导往往只有有限的几个,他们在如此垄断的市场机制下,选择靠自身名气而带动了自身带来的二级技术支持的市场,最终导演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文化产品凭借导演的名气和关系获奖,而我们要问,观众从这种明显急功尽利的大作品中,真的能获得艺术的享受吗? 出现原因 1、主要原因在于人才的匮乏。由此,“那些蜻蜓点水、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飞行导演’们便频频出手,但疲于奔命自然无法持续拿出征服观众的‘干货’来,常见的景象是豪华包装和明星堆砌,这样势必会进一步导致院团的人才流失和剧目艺术价值的下降。 2、催生‘文化包工头’现象的另一个原因正是由于不少剧院追求剧目获奖,把获奖作为唯一证明艺术成就与价值的标准,这说明我们的价值评估体系出了问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现状 部分导演、编剧、舞美、音乐等垄断舞台艺术生产的一条龙班底,被人形象而不无贬义地称为“文化包工头”。目前,小“包工头”已经不算什么稀奇事,动辄可以“吸”走七位数、八位数酬劳的“巨头”“寡头”也已经出现,一些舞台新剧目、新山水实景剧、新露天艺术“大典”,除了演员以外,其他的创作者都被外请特邀的创作团队“包圆”。而个别曾经被认为“最好”的“大腕”级主创,在他旗下组合应接不暇时,频频催生创作酬劳的天价。在这样一批“旗舰”作品的领航下,各地追求超级大制作、哄抢“金牌编导”,不求实在、只求最贵的势头,也不断升温。 曾经有媒体惊诧,在某个重要文化节日中,一人导演了七台戏;最牛灯光,一人设计了九台戏。但是,现在以“产量”论座次已过时,少数超级“包工头”比的是“亩产量”。比如,某编导打“飞的”,时而到某剧现场“蜻蜓点水”一下,便轻轻松松拿走了几百万;某导演甚至无暇分身到现场,靠隔着电脑回看排练录像并给以“指示”,其团队就从一个原创剧目中拿掉了上千万。 “文化包工头”曾经以在创作上的成就得到了公认,但在裹胁着市场诱惑、文化名利、政绩工程等多重因素的创作“大项”面前,能把持自我、坚持艺术个性,不唯利、不短视者并不多。尤其是那些千人抬、万人哄的“大鳄”们,“国内舞台舍我其谁”的自信与“我就应该是最贵的”的颟顸,让他们不断偏离艺术的根本性要求,为财辛苦为财忙。江苏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汪人元说:“那些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飞行导演’们频频出手,但疲于奔命自然无法持续拿出征服观众的‘干货’来,常见的景象是豪华包装和明星堆砌,这样势必会进一步导致院团的人才流失和剧目艺术价值的下降。 ”重利之下,名编导对原来一无所知的行当盲目“轧一脚”的现象也频频出现,如素有“巴山鬼才”之称的魏明伦那样坚持“让我去编、导、演其他剧种,我不知道会弄出个什么惨不忍睹的样子来”的“呆子”,已被视为另类。 “文化包工头”现象的愈演愈烈,往往以新戏砸了首演口碑、创作者砸了艺术与职业道德的招牌为代价。但是,作为本来期盼看到好戏的普通观众,他们更希望对动辄投下几千万、到头来却打了水漂的“为大众的创作”,事后点个账、问个责、说个是非曲直。 备受争议的“文化包工头”现象在文化圈引起强烈反响,处在“漩涡”中的焦点人物、戏剧评论家、院团长纷纷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一场“文艺争鸣”由此展开。戏曲作家罗怀臻甚至提出,能否试着办一届不评奖的艺术节。 评论 文化包工寡头、巨头混得如鱼得水,其新品创作却不见佳。这对国内原来就比较薄弱的舞台原创来说,绝不是件好事。 就因为优秀创作人才的奇缺,对有限创作资源哄抢、开掘过度,甚至到了搞什么几家独大和艺术家个人崇拜的地步,到头来也是舍本逐末的事。没有“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艰辛创作,哪会有真正的艺术精品出现?这个道理,说说不难,但要做起来,就会遭遇很多现实“瓶颈”。有投资方眼光的瓶颈,有创作表演畸轻畸重的瓶颈,有艺术评奖的瓶颈,有政绩评判体系的瓶颈。到头来把希望、利益、艺术、市场的诉求都寄予艺术大腕一人,可是,繁荣文化的事情,真的能交给几个“文化包工头”来解决? 文化领域如果形成垄断,就会造成畸形的文化生态。艺术创作的“甲方”动辄投给“乙方”天价稿酬,以及动辄千万元巨额投资的最终目的是什么?说起来,甲方乙方无非是在这一场游戏中贪图彼此的名与利。然而,“文化包工头”们却忘了自己究竟带着文化的头衔,一味追逐名利而忽略自己作品真正的艺术含金量,无疑是为自己的艺术道路埋下陷阱;反过来说寻找文化包工头的投资商、制作人们,如果你们真是有心想做出优秀的舞台艺术,何苦要花大价钱去请一个三心二意、灵感透支的所谓大腕?是到了双方该清醒思考的时候了。 相关措施 一、核心在于“文化垄断”,垄断同样会产生腐败:怎样看待戏剧界的这种现象,必须从思想理论上去认识。只有认识到位,解决的举措才能有的放矢。马克思、列宁分析过资本主义经济领域、特别是生产领域中的垄断问题,但没看到他们有过对文化领域垄断的分析。文化领域出现垄断现象,这可说是当前中国的一个特点。但从其垄断的本质特征来说,倒是一样的,即是产生腐败。在生产领域的表现,主要是扼杀新技术、造成技术停滞。 二、关键是要改革现行文艺评奖(比)制度,把评奖(比)权还给观众:有人可能要问,既然有的名导演、名作曲家等,要价如此之高,导演结果又不讨观众喜欢,文艺院团不去请他们不就完了吗!事实不行。现行体制促使院团领导要的是“搏奖”,新创剧目一旦能得奖,就既能拿奖金、又能得好评,不仅脸上有光,而且还有可能因此提升。 三、当前基本要务,有关宣传、文艺部门应该管一管:每一个文艺战士的成长,终需有两方面的因素,内因与外因。宣传、文艺领导部门,则是重要的外因。在文艺战线上,能培养出一个优秀的导演、作曲家或演员,宣传、文艺领导部门功不可灭。反之,在文艺战线上出了一个不好的导演、作曲家或演员,其责也难以其咎。现在舞台剧制作中,出现了如此严重的垄断情况,当然应该出来管一管了。这决不是要回到过去的“管头管脚”,而是有三个方面是应该予以顾问的:一是问一下思想。导演、作曲家,作为舞台上的开导者,应该为人师表,为广大演员和工作人员起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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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文化的意思及读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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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基本解释 客文化-概述 “客文化”是随着网络传媒的形成和发展而出现的一种虚拟文化,是一种具有个性、即时性、开放性、交互性、合作性的文化,是民生文化的一种形式,是网络传媒时代出现的一种新兴文化。“客文化”的形成,一方面说明了民主社会的到来,另一方面说明了提高社会人素质、强化社会人自律意识已提到了议事日程。 由于网络传媒的高速发展,目前在中国的网络传媒领域出现了许多关于“客文化”的概念。比如博客、播客、微博客、维客、黑客、红客、换客、试客、晒客、“调客”、印客、帖客、威客等。“客文化”就是由这些“客文化”元素组成的整体。 客文化-背景 网络技术提供了不同于现实环境的虚拟空间,网民可以“隔空”形成小团体,和其他网民发生关系。发端于“黑客”的网络“客文化”,反映的是网络虚拟空间里网民的一种新的交往方式。一个“客”字,已经不仅仅是原始英文字节“er”的音译,更在于一种“说话投机”的认同感。 不过,眼下大行其道的各种网络“客文化”,却也悄悄成为各种形态利益追逐的对象。切客、试客、拼客、奇客的圈子里,不仅有“意见领袖”,还有“广告卧底”。披着“同好”的外衣,掘客、粉客等“职业客”的出现,正在用所谓注意力经济,感染以话题和兴趣爱好为纽带的圈子文化。 2010年被称为微博元年。随着苹果等智能手机的备受追捧,各种软件“塑造”的网络圈子文化,也因为和生活形影不离,开始向现实蔓延。 切客、奇客、试客、拼客、账客、拍客、绿客、沙发客集中爆发。这些“客”中,有不少早在网络普及之前就已经存在,伴随网络论坛和博客的流行,老的小的“客”都找到了新的支点。技术进步,帮助汇聚了来自各个角落的同好。意气相投者用个人计算机、手机、掌上电脑时刻在线保持联系,圈起了属于自己人的圈子文化。 客文化-分类 根据不同的“客文化”概念构成的特点,目前我国的“客文化”大致可区分为六类:(1)共享型“客文化”;(2)合作型“客文化”;(3)技术型“客文化”;(4)智慧型“客文化”;(5)商务型“客文化”;(6)服务型“客文化”等。 所谓共享型“客文化”主要是指博客文化和播客文化(其他“客文化”也都具有一定的共享性特征)。博客是一种网络传播媒介,它可以为任何一个网民提供信息发布、知识交流的平台,博客使用者可以很方便地获取自己所需要的信息;播客也是一种网络传播媒介,它可以先把数字声音文件或影像文件上传到互联网,用户可以点击下载或在线试听。播客网站可区分为音频播客网站、视频播客网站、综合性门户网站的播客频道等。不管是博客网站,还是播客网站,所提供的信息都具有共享性,这既是博客文化和播客文化的共性特征,也是博客传媒和播客传媒经营者尚未认知网络传媒分众化特性的表现,把分众化传媒当做大众化传媒去经营,这是博客传媒和播客传媒长期不能够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所谓合作型“客文化”主要是指维客文化。维客是一种多人协作、合作的“客文化”系统,因此,维客网的每一个页面都是由网友共同编纂,正因为这样,维客是一个处在不断更新、不断完善过程中的网站。 所谓技术型“客文化”主要是指黑客文化和红客文化。黑客是指那些具有精通计算机技术,并利用这种技术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人。主要有两类人,即经典黑客(指那些对神秘而深奥操作系统由衷感兴趣的人)和骇客(指恶意的黑客或那些强行闯入终端系统、干扰终端系统完整性的人)。黑客大都是握有高技术的专家,而且对技术的痴迷达到了令常人难以理解的程度。在国家存在的条件下,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的冲突是经常发生的,那么,在网络时代,黑客为了本国、本民族的利益而攻击对立的国家、民族就成了一种常见现象。出于这种为实现政治目的而实施攻击的黑客在我国称为红客。 所谓智慧型“客文化”主要是指威客文化。威客是指那些通过互联网把自己的智慧、知识、能力、经验转换成实际收益的人,他们在互联网上通过解决科学、技术、工作、生活、学习中的难题从而让知识、智慧、经验、技能转化为生产力,进而体现其经济价值。目前,威客主要有积分悬赏、现金悬赏、知识出售、威客地图等四个形式。 所谓商务型“客文化”主要是指换客、试客、晒客、“调客”、印客、帖客等“客文化”。“换客”是指那些利用网络传媒进行以物易物或进行虚拟物品交换的人。在交换的过程中,“换客”们并不遵守“等价交换”的原则,他们遵循的是“需求决定价值”的理念和“个人需求为主”的交换原则。“试客”是指那些通过互联网平台免费索取商家试用赠品的网民。“试客”的这种行为事实上是厂商营销所需要的。从这个角度来分析,“试客”的行为是一种参与产品的营销活动。“调客”是那些在专门网站上以电子调查问卷赢取积分为业的人。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营者十分重视市场调查,但是,由于专业调查机构的高昂的费用使许多经营者越来越多的选择了网络调查,为“调客”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和提供了机会。印客是指那些以互联网为渠道,把网民所写的、画的、摘录的文字和图片变成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个性化印刷品的人。帖客是指那些根据悬赏发布者的要求到各大论坛发帖,并对其商品进行宣传,进而获取一定报酬的人。 目前在中国,商务型“客文化”还是一种新兴文化,正处在发展期,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有待于在实践中去丰富它、发展它、完善它。 所谓服务型“客文化”主要是指博客、播客、微博客、晒客等,它们把属于自己的信息发在网络上供网民们分享。比如晒客,它们在网络上展示自己的私人用品、私人生活、经历、心情等供大家分享。 “客文化”是一种发展中的文化,随着网络传媒的发展,一方面会不断地产生着新的“客文化”元素,另一方面还会淘汰一些过时的“客文化”元素,于是就决定了“客文化”类型的变化。可见,“客文化”类型是一个动态性概念,本文对“客文化”的分类仅仅是根据现在已显现的“客文化”元素而得出的结论。 客文化-产业管理 网络文化是一种新文化,“客文化”是网络文化的一种形态,其特性是由网络文化的特性决定的。人们常说网络传媒是分众化传媒,网络传播是点对点的传播。从某种意义上看,这种“分众化”和“点对点”同传统的人际传播并没有什么大的差别,只是信息的传播中介和距离发生了变化。网络文化的人际传播性决定了网络文化非中心性特征;网络文化的集群化决定了网络文化的多变性特征;网络文化的信息化决定了网络文化的及时性特征;网络文化的民俗性决定了网络文化的反理性特征……网络文化是一种正在形成过程中的文化,它的许多特征要么还未显露出来,要么还尚未被认知,即使人们已经认识到的特征,现在还处在形成期,还会发生变化。网络文化的这种现状和特征决定了“客文化”的不成熟性、不稳定性,决定了“客文化”的复杂性。 在中国,文化管理一直是管理系统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对于网络文化管理更是一个薄弱环节。对于“客文化”来说,一是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二是还不知道如何管理,如果说管理的话,也仅仅是一种行政管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一个根本原因就是还不了解“客文化”,还不认识“客文化”,因此,也就拿不出具体的管理办法,只好采用最省力的手段——行政管理。从表面上看,对“客文化”实施了管理,实际上并不能真正发挥管理对“客文化”活动的指导作用。 “客文化”既然是一种网络文化,它就是一种普通流行的文化,它具有通俗性,具有习惯性,有时还具有不自觉性。因此,对于“客文化”的管理,一定要弄清楚“客文化”是怎样形成的,以便有针对性地去引导它、管理它。“客文化”通常都是在现代文化已不能满足网民需求的情况下才出现的文化。针对“客文化”的特点,其管理者应注意这样两个问题:一是对“客文化”的管理要有超前意识,应在某种“客文化”现象出现之前就有一套可行的对策,以便引导“客文化”的发展;二是要创造新的“客文化”,一旦科学的、规范的“客文化”占领了市场,非科学的、非规范的“客文化”就失去了存在的环境条件。实施这种管理的前提是科学的认识“客文化”,否则,这种管理是不可能有成效的。 “客文化”是一种正在形成过程中的新文化,对其进行管理还应注意指导性管理与制度化管理的科学结合。指导性管理是一种建立在网民高素质和高自律能力基础上的管理,它强调网民的自觉性。现在,我国网民多是年轻人,要提高指导性的管理效果,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提高网民的素质,强化对网民的培训。在信息社会,对网民的培训不仅是加强“客文化”管理所必需的,而且是加强整体网络文化管理所必需的,是信息社会提高信息利用率所必需的。现在出现的“客文化”现象,基本上都是自发形成的,如果能够加强对“客文化”活动的指导,一定会提高“客文化”的质量。制度化管理是“客文化”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客文化”活动规范化的保证。目前我国的网络文化管理还缺乏制度化,多是一些条例性的规定,这些规定常常出现在某种网络文化现象之后,它只能起到限制某种网络文化现象的作用,很难规范网络文化行为。对于网络文化范畴内的“客文化”的管理还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更没有所谓的制度化管理。为了保证“客文化”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网络文化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在探索和建立中国式网络文化模式上下功夫。一种网络文化模式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在我国,所谓科学的基础主要是指:中国的文化基础和现实状况、中国网络技术基础及其发展前景、中国网民的文化素养以及其他方面的素养、中国人民对网络文化的认知度和利用度等,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网络文化模式才能真正的发挥作用,才能保证“客文化”健康、快速的发展。 客文化-运营模式 “客文化”虽然是一种网络文化、是一种新文化,但是,它既然是一种文化,就必然具有两重性,即经济属性和政治属性。前者决定“客文化”是一种产业,后者决定“客文化”是一种事业。在中国,人们对于文化事业的特点、功能的认知度是比较高的,对于文化产业的特点、功能的认知度还比较低,特别是对“客文化”产业的认知度就更低,这是我国“客文化”不能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思想认识上的原因。为了促进我国“客文化”的健康、快速发展,必须加强对“客文化”产业运营模式的研究,以便依据“客文化”的不同特点选择能适应“客文化”产业特点的最佳运营模式。 目前,中国“客文化”产业的运营模式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运营模式,即广告营销运营模式、商品销售运营模式、“智库开门”运营模式等。 (一)广告营销运营模式 实施广告营销模式的主要有博客网站、播客网站和微博客网站等。比如博客网站,他们在总体上虽然采用了博客产业链各环节(即内容创作、加入广告、整合打包、博客服务商发布博客、博客搜索引擎、RSS阅读器阅读、最终读者等七个环节)整合运营模式,但是真正使博客网站盈利的还是广告营销模式。播客网站常用的广告形式主要有:显性广告、隐性广告、名人开博效应、博客广告联盟等。还比如播客网站采用的贴片视频广告、微博客网站采用的明星微博等都属于广告营销模式 广告运营模式是传媒产业运营的一种重要模式,但是,它不是传媒产业盈利的唯一模式,也不是任何一种传播媒介都可以充分利用的模式。广告即广而告之,它是适合于大众传媒运营所采用的经营模式,对于分众传媒来说,传统广告的广而告之的优势地位已基本丧失,企图用分众传媒去承担大众传媒所承担的广告传播的任务是很难取得理想效益的。如果不去分析分众传媒与广告的关系,坚持穿新鞋走老路,“客文化”产业是很难发展的。 (二)商品销售运营模式 商品销售模式是自商品社会产生以来人们一直都采用的一种模式。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再实施商品销售模式的具体手段虽然有一定的变化,但是商品销售模式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就目前我国“客文化”产业的商品销售模式来说,大致有以下几种具体运营模式:协作营销模式、知识出售模式、易物交换模式、品牌推广模式、劳务出售模式等。 (1)协作营销模式是维客网站采用的一种模式,它的基本做法是:维客网站与电子商务运营商合作,借助网站协作模式设立的相关品牌条目同购物网站合作,为需要的人提供购物指导,并提供购物网网址链接。对于这样的运营方式有人并不认为它是商品销售模式,而认为是一种广告营销模式,其实这是一种错觉,维客网站的行为已不是单一的广告宣传,而是直接销售商品。 (2)知识出售模式是黑客采用的一种模式,他们通过出售黑客工具、出售盗取的信息、出售技术、开办黑客培训班等方式来获取盈利。 (3)易物交换模式是换客采用的一种模式,他们通过物物交换、物务交换、务务交换等方式来获取盈利。 (4)品牌推广模式是试客网站采用的一种营销模式,他们的基本做法是通过试客网站中的虚拟社区,对试用者反馈的信息进行分析、加工,进而整理出对产品销售有意义的信息,使产品更贴近市场需求,提高品牌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试客族市场和社会消费市场。 (5)劳务出售模式是一种普遍被使用的模式,从网络传媒的角度来分析,劳务出售模式是调客网站使用的一种模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调查是经营决策的一个重要环节,许多部门都需要市场调查,都需要获取最直接的第一手材料。调客网站采用这一模式,一方面满足了市场的需要,另一方面又创立了一个新职业——调客,既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就业,又使调客网站获得了盈利,是一举多得的创新模式。 (三)“智库开门”运营模式 现在在中国,智库是人们关注的一个重要概念。那么,如何建立智库,如何管理智库,如何运用智库,如何有效的开发利用智库资源,还是一个新课题。不过,猪八戒网(威客网站)的经营者用他们的“客文化”运营模式科学的回答了这个问题。威客网站的用户有两类:一类是向网站提出需求(简称为“一类用户”),一类是向网站提供能够满足“一类用户”需求的实施方案(简称为“智囊团”),而网站就是“一类用户”与“智囊团”的“中介”。“一类用户”、“智囊团”、“中介”三方组成了猪八戒网站的“团队”,“中介”的任务就是向“一类用户”寻求需求,向“智囊团”招标能够满足“一类用户”需求的实施方案。如果“智囊团”提供的方案得到了“一类用户”的认可,“智囊团”便可获得约定的报酬,网站也可获得一定的盈利。由于这种运营模式的实质是出售“智囊团”的点子,把属于“智囊团”内部的智慧资源推向了社会,使其公开化,故称为“智库开门”运营模式。 客文化-发展前景 “客文化”是一种新文化产业,“客文化”产业是一种文化创意产业。新文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本身要求“客文化”产业运营必须创新,否则,不仅对“客文化”发展不利,而且也不符合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律的要求。文化创意产业具有三种功能:一是具有很强的发展能力;二是能够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提高GDP的增长速度;三是提高社会就业率。据统计,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可以多提供453.3万人就业,在某些国家甚至可以多提供1000万人的就业。在发展“客文化”的过程中,应以文化创意产业三种功能的实现度为标准来衡量“客文化”产业的影响力。在文化创意产业三种功能中提高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是强化“客文化”产业影响力的基础。因此,各种类型的“客文化”产业机构都必须重视经营活动的回报率(包括社会效益回报率和经济效益回报率),这也是“客文化”产业运营模式创新的重点。 目前,中国的“客文化”产业发展很快,各种类型的“客文化”产业机构大约有20多种,但是真正实现“客文化”产业运营模式创新的并不多,大部分“客文化”网站基本上还是采用传统传媒产业的运营模式,或者是变相的采用传统传媒产业的运营模式,很少创新,或者基本没有创新,也正因为这样,在我国“客文化”网站出现了大量的“烧钱”现象,甚至有的网站已连续烧了五六年、七八年,还要烧多久呢?网站经营者也说不清楚。既然这样,投资商为什么还不断地投资呢?原因很简单,作为投资商来说,他们已经清楚的看到“客文化”产业是一个很有发展前途的新兴文化产业;作为直接运营商来说,还没有弄明白如何经营“客文化”产业,自觉或不自觉地用老办法去经营新兴的文化产业,吃了亏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呢?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客文化”产业运营模式的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客文化”产业运营者的素质。 “客文化”产业运营模式创新要求“客文化”网站的经营者应根据不同网站的不同特点创造性的经营。比如猪八戒网的经营者,他们根据威客网站的特点,创造性地归纳出一套经营智慧的方略,即“智库开门”运营模式。智库是当前人们谈论的一个热门话题,智库经营更是一个热门话题,也是一个前沿问题。智库可区分为两类,即内库和外库。所谓内库是指决策者的头脑库和决策者团队的头脑库;所谓外库是指由国家各级研究机构所组成的智库和各类民间研究机构及个人所构成的智库。目前在中国,对于智库资源的开发利用基本上还停留在对内库资源的范围内,特别是对决策者的头脑库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对于其他智库资源利用的很少,有一些智库资源还没有得到开发。 客文化-发展趋势 “客文化”是网络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走势是同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相联系的,并受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制约。 在中国,网络文化还处在形成过程中,但是作为网络文化产业的经营者必须在把握其现状的基础上准确地判断其走势,只有这样,才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文化,才能更好地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长河来分析,作为一种文化,大致区分为三个时期,即单一行业文化时期、多行业并存的文化时期和综合文化时期。所谓单一行业文化时期主要是指猿人文化时期和一字型大农业文化时期;所谓多行业并存的文化时期主要是指十字型大农业文化时期和整个大工业文化时期;所谓综合文化时期主要是指信息文化时期。网络文化就是在综合文化时期形成的一种文化形态。根据综合文化时期的特点,任何一种文化形态的存在和发展,在自己的机体内不不仅具有能反映自身特点的文化要素,而且还必须拥有其他相关的文化要素。就网络文化来说,它是一种知识文化、信息文化、传媒文化,这就意味着网络文化形态既具有网络文化要素,这是根本,否则,所谓网络文化也就不可能存在;同时还意味着这种网络文化形态体内还拥有一定的知识文化、信息文化、传媒文化。网络文化的这种特点要求网络文化必须同知识文化、信息文化、传媒文化相融合,进而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文化。 那么,怎样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文化呢?当前人们所探索的三网融合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文化的重要一步。电信、电视、互联网的融合是我国网络文化发展的一种趋势,是三网在技术、业务、管理、服务、市场等诸多方面的融合,对网络文化的物态层、制度层、行为层都产生着重要影响。 历史经验证明,任何一次技术革命必然对文化产生着重要影响。三网融合的实质也就是一场网络革命,必然会引起网络文化的变革,所以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网络文化的过程中认真探索网络革命是十分必要的。 实施三网融合并不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网络文化的唯一手段,根据网络文化是一种综合文化的特点,它同其他文化形态具有密切的关系,因此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文化还要实施网络文化同中国的传统文化的融合,还要实施网络传媒同传统传媒的融合,建立全国一体化的传媒网络,这是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网络文化的关键。 根据对网络文化的分析,作为网络文化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客文化”必须同网络文化的发展保持一致。在此前提下,有计划地规划“客文化”的发展,既要保证“客文化”作用的发挥,又要保证“客文化”的健康发展。根据我国“客文化”的现状,要保证“客文化”的健康发展,当前应注意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理论上科学认知“客文化”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及“客文化”与社会主流文化的关系;二是在实践上努力探索“客文化”的发展规律,以便采用具有创新性的运营模式,有效发挥“客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三是强化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客文化”产业的经营与管理水平。 目前在中国,“客文化”还是一块未开垦的处女地,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本文仅仅是从文化产业运营的角度作了一点浮浅的分析,如果把“客文化”纳入宏观的文化体系去研究,它会涉及到很多新的深层次的问题。为了保障“客文化”的健康发展,应该从现在起加强对“客文化”的管理和引导,用先进文化引领“客文化”发展,以便在全国范围内营造和谐健康的“客文化”氛围。
耻感文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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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基本解释 耻感文化-简介 所谓“耻感文化”是海内外学者对我们东方文化的一种概括,这个概括主要是针对我们的儒家文化而作的。它的提出是与西方的“罪感文化”相对应的。 顾名思义,所谓耻感文化便是注重廉耻的一种文化心态。特征是这种文化中的非常在乎别人怎么说、怎么看、怎么议论。故其行为将被以诸多的外在社会因素和标准规范所制约、支配,即具有“耻感文化”特征的多由别左右着自己的行动。从另一个层面讲,在耻感文化下培育出的像极了工业生产中从流线下来的一件件大同小异的产品,缺乏自己的个主张,更多的心态是一种随大流、少数服从多数。 中的道德观念中在关于耻辱方面有较强的社会倾向。如果大多数觉得这是对的,那么即使你自己坚信这是错的,为了自己的“廉耻”,也多半会随声附和:“这是对的。”即真正的耻感文化是靠外部的约束力来实现的,一旦失去了外部约束力,或外部约束力发生改变,那么便必然会导致众多的社会畸形。 耻感文化-背景 中国文化曾被称之为“耻感文化”,因为古代文化经典一再把“知耻”作为中国人为人处世的最后底线,而“礼义廉耻”四字格言又把“耻”字作为归结。耻感,是法律之外的集体内控力,但在当代中国,特别在文化人中间,已普遍麻木。这一点,在批判余秋雨先生的事件中,表现得特别明显。例如,其中有两个主要人物曾被迫在报纸和法院向余先生正式道歉,但道歉过后又转身继续诽谤,那些报刊也没有感到有任何不妥;又如,那个不断对余先生的文章“咬文嚼字”的人受到读者严厉质询,因为余先生书上并没有他伪造的那些问题,他居然对《南方都市报》记者轻松地一笑,说:“我是想当然!”凭着“想当然”就写了那么多文章、出了那么多书,实在是创造了中外文化史上的某种纪录。 作为“耻感文化”的子民居然变得如此不知羞耻,根子不在他们。那么多报刊凭借着“政府喉舌”、“党的喉舌”的身份糟践一个无权无势的个体文人达十年之久,鼓励了那批诽谤者有恃无恐,不再言耻。 这种心理背景,也就是那么多人天天制造假酒、假药、假奶粉而毫不知耻的共同原因。那些疯狂的制假者一旦案发会被判刑,但是,为他们作了“不再言耻”的示范的文化人,却还很安全地活跃在媒体上,继续示范。 耻感文化-本质 “耻感文化”是美国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在对大量二手资料分析后,给日本文化类型下的定义。在二战结束前夕,日本战败投降已成定局,美国军方为了准确掌握日本社会特质,便于战后选择适当的方式对日本进行占领和管治,委托鲁思?本尼迪克特研究日本社会文化以及分析日本民族行为方式。由于当时战争尚未结束,她本人无法亲身到日本实地考察,研究结论主要是通过参考前人的研究成果、日本文学影视等艺术作品以及与日本军俘访谈得出来的。由于在二战之前,日本民族的残暴根性尚未彻底暴露在世人面前,她所研究的文学和艺术作品远远不能反映日本真实面目,又由于美国和日本两国的台底交易,二战期间日本的大部分战争罪证被隐匿或销毁,直至战后多年,这些证据才慢慢被披露或挖掘出来,所以当时的本尼迪克特根本无法掌握历史真相的万分之一,更无法义客观的眼光审视日本民族特性,“耻感文化论”就自然难免失之偏颇。 耻感文化-比较 “耻感文化”是在区别于西方“罪感文化”的基础上概括出来的,鲁思认为:提倡建立道德的绝对标准并且依靠它发展人的良心,这种社会可以定义为“罪感文化”社会。虽然她没有直接定义“罪感文化”,不过将其基本特征与“罪感文化”作了概括比较:真正的耻感文化依靠外部的强制来行善,真正的罪感文化则依靠罪恶在内心的反映来行善。 罪感文化社会的人们按照心中的绝对道德命令生活,一旦犯错,即使别人毫无察觉,也会痛苦自责,所谓“耻感文化”社会的人依照外人的观感和反应来行事,只有当被发现时才有羞耻感,失去外来强制力便要瞒天过海,是缺乏自省力的文化。日本人在二战中的行为固然远远低于“耻感文化”所蕴涵的道德水准,不过并未脱离“耻感文化论”所指斥的终极思想本质——不存在恒定的德行标准,即毫无道义可言。 其实,自人类学会用树叶来遮盖耻部开始,耻感就已存在于人类的心灵,并作为人类区别于野兽的特质,在漫长的人类社会历史中发展出更高级的文化,而在人类文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鲁思却用“耻感”来定义日本文化类型,以区别于西方的“罪感文化”和中国的“忠恕之道”,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已经把日本文化的倒退本质揭露无遗。 耻感文化-分析 按照一些心理学家的划分,人的内在情绪制裁大致可分为“耻感”与“罪感”两类。与西方社会的“社会化”主要体现为“罪感取向”不同,东方社会尤其是中国社会的“社会化”主要体现为“耻感取向”。若他人对自己行为的反应和评价不佳,作为主体道德良心的“超我”便会产生耻感。东方社会的“耻感文化”体现的正是这样一种特别注重他人反应和评价的文化。古代中国的“耻感文化”强调外在的约束力,即主要表现为他人对主体行为的反应和评价。一个人感觉自己的行为为他人所敬仰,为群体所钦佩,就会产生荣誉之感;反之,一个人感觉自己的行为为他人所鄙视,为群体所贬斥,就会产生羞耻之心。孟子所说的君子三大乐事,其一为“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孟子·尽心》),这是耻感文化的典型表现。这里所谓的“天”和“地”显然都是虚幻的,真正使人感到愧怍的是主体之外的他人对自己行为的反应和评价。 耻感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儒家和法家,都非常强调“知耻”的重要性。耻感文化是儒家文化的精髓之一。儒家强调:“耻”意识是道德的基础,“羞恶之心,义之端也”(《孟子·公孙丑》),并把“礼、义、廉、耻”称为四德,当作为人处世的根本。《礼记·哀公问》曰:“物耻足以振之,国耻足以兴之。”孟子又说:“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孟子·尽心》)他甚至认为,“无羞恶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孙丑》)宋代著名理学家朱熹说:“人有耻则能有所不为。”(《朱子语录·卷十三》)清末的龚自珍将个人的知耻与国家的兴亡联系起来,提出了著名的“廉耻论”。他指出:“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明良论二》)由此可见,儒家不仅早就认识到耻感在指导和制约人的行为、引导社会风气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并将其视为修身齐家、安邦治国的有效手段。法家虽然主张“信赏必罚”,以“专任刑法”以臻于治,但其在强调法治、主张“一断于法”的同时,也同样重视“知耻”对治理国家、安定社会的重要性。如《管子·牧民》篇就认为,“国之四维,礼义廉耻。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四维张,则君令行,故省刑之要在禁文巧,守国之度在饰四维。”由此可见,管仲虽为法家之代表,但他对于廉耻观念也是相当重视的。 中国古人将“耻感”这种心理感受加以发掘、升华,使之成为一种文化积淀,对国人的行为和中国的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也深刻地影响到国家制度的设计。耻辱刑就是统治者运用耻感文化对国家进行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与肉刑、自由刑等通常意义的刑种有明显区别的是,耻辱刑的制刑目的正在于希望激活罪犯的耻辱感,使其感受到罪恶、耻辱进而对自身行为感到懊悔、自责并寻求宽恕、愿意赎回和补偿;同时,对其他人也有一种明显的警示作用。孔子说:“太上以德教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焉,导民以刑。”(《孔子家语·刑政第三十一》)东汉陈宠亦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后汉书·陈宠传》)耻辱刑正是古代统治者把伦理道德与法律制度有机结合的产物,体现了统治者把“礼”与“刑”融为一体,“以法辅德”、“以德彰法”,以期实现“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的治国理念。 耻感文化-紧迫性 在中国以自我为中心,以名利作为唯一的追求目标,为了出名,不惜做文学界的芙蓉姐姐彻底的去人格化。 现代社会,确实越来越宽容了,接纳郭敬明,不因为抄袭的污点而排斥他,可是这位年轻人把这种宽容当作了鼓励,把羞耻当作了骄傲,并决定义无反顾地在这条卑鄙的道路上走下去。 耻感文化-现象 受到东方耻感文化的影响,中国企业员工要是犯了错误,第一个要考虑的是我是否会丢脸没面子。因为怕没面子,所以要想尽办法文过饰非,推卸责任;因为怕丢脸,深刻的反省当然能免则免。其次,犯错员工要观察何人会被自己的错误波及,如果是属下受到波及,有良心的主管就会在未来设法找机会「回报」属下,要不然属下只有自认倒霉了。相反的,如果这个错误所伤害到的是自己的主管,那可就非比寻常了,一定要负荆请罪、甚至带罪立功,直到获得长官的原谅后,才有自新的机会。不论是上述那一种状况,耻感文化下的人民比较现实而缺乏认真反省错误的诱因。 虽说耻感文化下的人民比较不能认真反省自己的错误,但它毕竟还是一套规范组织行为的机制,「千夫所指,无疾而终」的羞耻心,就是耻感文化维持社会伦理的重要方式。然而在台湾,耻感文化里的羞耻心日益淡薄。例如,官场上笑骂由人、不怕丢脸而没有羞耻心的例子愈来愈多;台湾官场传统本来就没有罪感文化,现在又抛弃了耻感文化中的羞耻心,然而依旧维持着耻感文化里的现实本质,如此一来,无怪乎国家治理能力日益衰败啊。
玛雅文化是什么意思和近义词
读音:mǎyǎwénhuà
注音:ㄇㄚˇㄧㄚˇㄨㄣˊㄏㄨㄚˋ
基本解释: 拉丁美洲印第安人三大文化之一。由居住于今墨西哥南部和中美洲的玛雅人创造。公元3-9世纪最为兴盛。建立了一系列城邦;建筑布局严谨、结构宏伟,有金字塔式台庙、殿堂、宫室等;雕刻、彩陶、壁画精美;有精确的历法和数学;创造了象形文字,树立纪年石柱以记载历史大事。后衰落,16世纪又遭西班牙殖民者毁灭性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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